女性在服用避孕药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?
紧急避孕药是在常规避孕措施失败后使用的一种临时避孕手段,通过药物作用来阻止卵巢功能和排卵,以达到良好的避孕效果。然而,频繁使用紧急避孕药可能会对女性的卵巢功能造成干扰。因此,紧急避孕药不应随意服用。
接下来,我们将探讨哪些情况下女性不宜使用避孕药。
1. 哺乳期女性:避孕药可能会抑制乳汁分泌,并通过乳汁对新生儿产生不良影响,因此哺乳期女性不应使用避孕药。
2. 35岁以上且吸烟的女性:这类女性不应长期服用避孕药,以避免卵巢功能过早衰退。
3. 45岁以上的女性:由于这个年龄段的激素水平波动较大,通常不建议使用避孕药作为避孕方式。
4. 月经量稀少的女性:避孕药可能会导致月经量进一步减少。
5、血液病及内分泌疾病患者:避孕药会使凝血功能亢进,并增加血栓形成的危险,可使血糖升高,影响甲状腺功能。所以各种血液病、血栓性疾病、内分泌疾病(如糖尿病、甲状腺功能亢进等)患者均应避免应用[善世堂]。
6、妇科肿瘤、乳房疾病患者:由于妇科肿瘤、乳房疾病大多为激素依赖的疾病,服用含有雌孕激素的避孕药可加重病情,应禁用。
7、重大疾病患者:由于激素类药物要在肝脏代谢,自肾脏排出,用药会加重肝肾负担,因此急慢性肝炎或肾炎患者不宜使用。
不适合与避孕药一起服用的药物也是有很多的。
1、抗生素药物:如四环素、红霉素、氨节西林等,这类药物都能使血中避孕药物浓度降低,影响避孕效果,故不宜与避孕药同服。
2、利福平:可促进口服避孕药物中激素的代谢,使它从体内很快消失,影响避孕效果。因此,正在服用利福平的妇女,应选用其他避孕方法。
3、抗惊厥药物:如苯妥英钠、苯巴比妥、朴米酮(扑痈酮)、卡马西平、苯琥胺等药物,能加速避孕药物在肝内代谢,使其在血中浓度降低,还能引起出血,故不宜与避孕药同服。